宅基地爷爷名下,前两年国家下政策,农村宅基地需要确权。九四年修好房子当时房屋红本是做到我爷爷名下,我爷爷是九八年去世,走了这么多年俺老爸一直没去处理。直到我上周因为做公证需要爷爷奶奶死亡证明等材料,才知道这么久以来俺老爸在我爷爷过世后一直没到派出所做注销,跑了两三趟村委和派出所才开到这两份死亡证明…

  今天带着我大姑我爸跑了两个不同区的公证处,早上带着村里和派出所各种证明文件去惠城区阳光公证处,分别单独询问家庭情况等信息,俺爷爷有几个子女等…实际有四个一个已去世多年,一个嫁到其他市年纪也高腿脚不便…派出所开的亲属证明也不在册便将她们排除。

  单独询问过程老爸说漏嘴,与大姑的口供不一致导致公证终止。要求去世大姑的丈夫和膝下子女所有人都要来现场,这很明显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当初想直接确权到我名下正是因为这问题拖了很长时间没有进展。最后只好改回名我爸名下,没想到还是要走这一步…

  惠城区行不通去惠阳区,电话咨询大概流程,说需要带两个同村人去做旁证证明我爷爷奶奶只有我爸和大姑两姐弟即可…

  老爸找来两位平时玩的较好的同村人,下午一同前往公证处做旁证。一个半小时把所有程序流程走完顺利把资料入了系统,一周左右时间会把资料邮寄到村委会,在做下一步确权程序,同一个公司的公证处在不同区办事真就不一样。也许是我们属于惠阳区管,办事员会考虑到我们这边一些实际情况。

  历史遗留问题,公证涉及到的人越多越不好办理。有些事情能尽早处理就尽早,留着到最后也是拖累子女后代。